Tuesday, June 27, 2006

差点成为“无良人士”

今天遭受税务局恐吓。早上突然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标为“密件”的“香港政府公函”:

本局藉此请你留意,愈时提交报税表,可能会引起本局对你提出起诉,罚款额可高达$10,000,另加少征收税款的三倍。此外,本局亦会考虑就你的入息或利润作出估计评税。

原来是被催缴个人薪金所得税了。看了公函正文,倒是有点后怕,自己差点就要成为“无良人士”了。

香港这边的个人薪金所得税等是由个人主动申报的,不过手续却太过于复杂。去年下半年的时候,自己既已收到通知,并已缴纳了相应的税款。而自己上个月再次收到税务局的通知,再次要求填写所谓的“报税表”,再加上寄过来的材料都是英文的,有些不明所以。当时以为去年已经缴完税了,就没有理会这个新的通知。结果就来了前面这个“恐吓信”了。

等问了香港这边的同事才明白,去年缴纳的税款是所谓的“预缴”,即自己先估计全年的大概收入以后预先向税务局缴纳所得税,这次新的“报税单”是根据自己全年的真正的实际收入重新申报税款,然后税务局会从预缴税款中多退少补。原来如彼…… 不过干嘛要这么麻烦呢,直接申报一次不就可以了嘛……

不过还是庆幸没有超过提交“报税表”的最后期限,我还是“有良”地,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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